空氣汙染排放協商
大家好,之前講了幾篇空氣汙染排放清冊,雖然我本來就預期閱覽數不會太高,但是還是真的低難以置信,雖然如此,我還是想把最後一個相關話題寫完,希望可以提供一點有用的資料。
想要了解排放協商,我們要先從SIP,general conformity, transportation conformity, emission budget這幾個名詞下手,之前大略談了一下SIP,簡言之就是每個州要如何實行州內排放降低的計畫,這個文件內會包含多種不同汙染物長期的推估,重點為每十年排放減量的目標跟手段,SIP就是每個州政府對於未來排放減量的最根本原則,genernal conformity與transportation conformity,主要是針對臭氧跟顆粒物以及其前驅物的實際排放量推估,並且跟SIP內各年度的排放預算做比較,如此一來就可以得出,不同排放源的排放量是不是應該削減。Transportation conformity就只是針對on-road emissions,固定至少每四年要做一次評估,並且在有重大建設發生之前,在non-attainment area 要進行至少五種不同情境的評估(no build加上四種其他選擇),簡單舉個例子來說,州內某個non-attainment area 要蓋新的高速公路,蓋額外的高速公路會分流其他高速公路的車流,使車輛在排放量比較小的速度工作(g/mi),但是蓋高速公路會增加州內整體車流量,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根據這些資訊推估,這個高速公路對於州內時間跟空間分布的排放量貢獻是多少,如果超過排放預算就會啟動州內排放協商的機制,這個機制通常會由地方長官主導,會有聯邦政府的人員參與包含環保署,高速公路局,地方政府人員包含州級別環境相關單位,經濟農業交通相關單位等等,市郡級別的相關人員,大家會討論興建高速公路帶來的排放增量,經濟效應,民眾的便利性等等,因為一般民眾會傾向於支持高速公路的興建,政府要在哪些可能的部分做減量削減,只要conformity沒過,協商如果無法達成目標,那經費就下不來,尤其是聯邦政府補助的部分,但是這種協商會議已經遠遠超出我的pay grade 了,所以我並沒有參與過,我個人只有參與過conformity disucssions的部分。
台灣如果要在空污管制能往前邁進,SIP的處罰機制(就是中央補助的限縮)是勢在必行,再加上conformity 跟排放協商,地方政府才會認真去面對各個emission budget,透過科學的研究來釐清每個部份的貢獻量。